回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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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在“领导信箱”向县委书记反映古浪一中学生灶相关问题。县委当即安排县食药局、县教育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古浪一中学生餐厅建筑面积4688平方米,共两层16间,原来由本校教师家属16户承包经营,2017年11月5日通过招标方式,承包给湖南省富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目前正在装修一楼,二楼用于学生供餐,现有管理人员4人,厨师4人,工作人员6人。 二、调查情况 2018年1月5日,县食药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古浪一中餐厅进行了随机检查。经查,自2017年11月由湖南富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以来,饭菜价格与以往相比没有发生变化,如牛肉面5元加送鸡蛋、臊子面5元、菜拌面6元、砂锅8元、米饭一荤三素7元(较以前增加了一个菜,价格提高了1元)、并设立免费自行添加米饭、馒头窗口。餐厅在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和餐厅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符合餐饮政策法规,食品加工过程规范卫生,午饭和晚饭至少供应3-4种不同的饭菜,各类菜品和面点基本能满足学生用餐需求和口味。但因学校餐厅正在进行改造装修,造成了加工间设施设备摆放不合理、卫生不清洁、餐厅有异味,消毒设施不足等问题,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县食药局、县教育局已对湖南富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购进验收、餐饮具消毒专间设置、餐厅卫生、食品存放、留样等存在问题限期彻底整改。同时,责成古浪一中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餐厅管理和食品质量监管,坚持对餐厅卫生及饭菜质量实行一日三查,切实提高饭菜和服务质量。 县委已要求县教育局、县食药局加强对各教育站点学生餐厅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调整学生餐厅饭菜价格,稳步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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