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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信件内容 |
您的姓名: |
张玲 |
来信日期: |
2018-2-6 |
联系地址: |
古浪县 |
联系电话: |
15368975 |
信件类型: |
可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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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123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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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为什么古浪的学生和老人收社保费的标准和成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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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 我是古浪县的农民,在外面务工回家了解后得知,七十岁的老爹和九岁的儿子的医疗保险费都是一百八十元,为什么古浪的和其它地方的标准不一样,其它地方在校学生100元啊,七十多的老人免费啊,请领导明查。 |
回信时间: |
20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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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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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 你好! 你在县长信箱反映医疗保险费收缴的有关问题,县政府安排古浪县人社局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各地要持续加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进力度,整合过程中,个人缴费实行分档的统筹地区,最低档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05号)规定:“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市、州,要按照‘六统一’(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统筹安排,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收缴工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65号)规定:“我省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分县(区)运行。”
古浪县于2017年7月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将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部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古浪县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你解答了有关政策。如你还有不清楚事宜,可向县社保局咨询(电话0935-5121536)。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古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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