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工作在2018年如期通过省市评估和国家验收,根据省、市、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及《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攻坚方案。
   
一、攻坚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市、县评估达到办学基本标准。2018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包括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政府推进均衡工作)通过省、市评估和国家验收。
    (二)具体目标。
    1.科学调整学校布局。
    按照就近入学、适度集中,资源整合、提高效益,先建后撤、保证教学的原则,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面改薄项目,推进学校布局调整,保证学校设置科学合理,服务半径适宜,具有可持续发展空间,满足教育教学长远需求。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巩固提高普九水平。
    到2018年,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均达到80%以上;建立留守儿童少年关爱体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流入本地的适龄随迁儿童少年均能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残疾儿童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校舍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占地面积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古浪六中、城关一小、城关二小、城关三小生均面积不小于11.4平方米,其他学校小学生均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初中生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5.66平方米、6.66平方米。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5平方米、5.5平方米,保证生均一张床;寄宿生生均食堂建筑面积1.72平方米以上。食堂“三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齐全。厕所硬化防滑,有防雨和照明设施,小学女生15人设一蹲位,男生3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槽;中学女生20人设一蹲位,男生40人设一蹲位和1米小便糟;新建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中小学设置普通教室、教学辅助用房(不足12个教学班的小学应至少设置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体音美器材室、心理咨询室;12个班以上还应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中学应配套设置够用的实验室(理、化、生)、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体音美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办公用房(中小学至少设置教师办公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后勤用房等)。校校有土地证。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食药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设备设施和场地。生均图书初中达25册,小学达15册,配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报刊、音像资料、电子图书等,且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中小学体育器材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配置;音乐、美术器材按教育部印发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要求配置。实验仪器小学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基本要求,初中达到《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基本要求,能满足开展实验教学活动。中小学校实现信息化建设“班班通”工程,计算机教室按标准班额配备每生1台计算机,生机比小学达到12∶1,初中达到10∶1;有供教师使用的计算机,师机比达到3∶1;100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电子备课等系统;农村教学点以及无网络学校应按照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要求,配备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各学科有教学资源库和教师课件用于教学。学校有平整、适用的活动场地,完全小学至少有60米直跑道,12个班以上学校有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小学24个班、初中18个班以上学校有3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中小学校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科学合理配备教职工。按编制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教师配备基本合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达到县镇1:21、农村1:23,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90%以上;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县镇1:16、农村1:18,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85%以上。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接近县域水平(小学100%,初中98%);中小学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接近县域水平(小学34%,初中48%)。中小学专职管理人员不高于教职工总数的10%,工勤人员不高于5%。寄宿制学校每30名小学生、40名初中生配备一名生活管理员。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的中小学,配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改进加强教师管理。乡镇内无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发生。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逐年增长,骨干教师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定实施校长、教师培训计划,每位教师每年参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教师参训率达到100%。培训学时登记规范、准确、真实。足额按时完成上级部门每年下达的“国培”“省培”“市培”计划等校长、教师培训任务。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将义务教育教师培训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按教师工资总额1.5%的比例落实年度培训经费;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档案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