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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公安局关于启用道路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日期:18-06-15 来源:古浪县公安局 作者: 字号:[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守法、文明行车意识,为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古浪县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6月25日0时起,在古浪县辖区主要道路正式启用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

    古浪县辖区主要道路共安装5处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省道308线232公里加500米处(直滩镇老城村)。

    2.国道312线2353公里加700米处(黑松驿镇磨河湾村)。

    3.古哈公路2公里处(古丰镇古丰村)

    4.大海公路29公里加500米处(海子滩镇土沟井村)。

    5.凉古公路45公里加500米处(永丰滩镇建设村)。

    二、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类型及处罚标准

    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可对机动车超速、逆行、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吸烟、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抓拍、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检测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具体类型和处罚标准如下:

    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2.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罚款200—2000元,记3—12分。

    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罚款200元,记2分。

    5.驾驶时吸烟的,罚款200元,记2分。

    6.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切实增强安全文明交通意识,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给予支持监督。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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