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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关于启动Ⅳ级抗旱应急响应的通知
古旱汛指发〔2018〕29号
日期:18-06-27 来源:古浪县抗旱防汛指挥部 作者: 字号:[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

    由于受拉尼娜气候事件影响,今年1-6月我县平均气温为5.6℃,降水量为89.5毫米,水库蓄水量锐减,与多年同期平均减少55%,较去年同期相比少43%,水源补给严重不足,作物受旱明显,旱情发展迅速,导致山区旱地、滩旱地、山水灌区及部分水浇地随着土壤蒸发和作物蒸腾加剧,没有及时补充水分,墒情下降明显,设施农业不同程度受损。根据土壤墒情普查结果看:山旱地墒情监测点墒情在15%(特旱)~30%(重旱)之间,墒情差;二阴山地墒情监测点墒情55%(轻旱),墒情较好;古浪水浇地墒情监测点墒情37%(重旱),墒情较差。截止目前,经初步统计,此次灾害造成我县新堡、干城、横梁、十八里堡、黄羊川、黑松驿、古丰、古浪、定宁、泗水、土门、西靖、大靖、海子滩、民权、裴家营等12镇4乡150个村26772户111605人受灾,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9310.06公顷,其中:成灾面积4727公顷,绝收面积103.2公顷,共造成经济损失2299.2万元,其中农业损失2299.2万元。根据气象部门预测,6~8月我县降水偏少,其中6月偏少,7月偏少,8月偏多。结合当前旱情和发展趋势,根据《古浪县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自6月26日8时,启动全县Ⅳ级抗旱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抗旱责任,抓好当前抗旱工作,全力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抗旱工作组织领导。要把当前抗旱工作作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确保群众用水安全的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各级抗旱工作责任人要紧密协作,切实履行抗旱减灾职责,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抗旱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变化。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墒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县防指要及时组织民政、水务、气象、农牧等部门进行会商,科学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准确统一上报并发布旱情信息,为抗旱指挥决策奠定坚实基础,为抗旱保人饮促灌溉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全面启动水利设施抗旱救灾。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抗旱救灾。有供水、灌溉任务的水库、塘坝、蓄水池,要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水量不足地区,应采取分时、分区域供水,降低干旱不利影响;严重缺水的地区,核定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量,优先保证生活用水需求。水务部门要结合当前实际,认真制定灌溉计划,下达灌溉任务,抓住一切有利条件,动用一切水利设施、利用一切抗旱水源、全力扩大灌溉面积。县抗旱服务队要发挥所有抗旱设备的作用,积极开展抗旱服务。对于无灌溉条件的地区,要大力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加强田间管理,提高作物抗旱能力。

    四、全力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始终把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摆在抗旱工作首位,进一步落实好城镇供水计划,对群众生活用水情况进行摸排,对可能出现饮水困难的地区,要及早制定应对措施。县抗旱服务队要积极主动,迅速开展抗旱服务行动,对因旱出现饮水困难的学校、医院、敬老院、贫困户要不惜代价拉水送水或建立临时供水点,解决当前饮水困难,做到不漏一村一组,确保群众临时用水得到保障。

    五、齐心协力开展抗旱救灾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水源调度,加强水雨情监测分析;进一步强化限水措施,通过核减非重点工业及其他行业供水、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以及对部分区块实行减压供水、限时供水等措施核减日供水量;加强供水管网的检查和抢修,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加强供水调度和监管,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库的保护管理措施。气象部门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对中短期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及时实施人工增雨行动。农牧部门要加强农业抗旱救灾指导工作,及时掌握与统计农作物旱情信息,同时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草原火灾防控,防止有关次生灾害发生。民政部门要加强灾情核查和灾害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用于抗旱救灾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供水水源水质的监测和污水排放的监管,严防供水水源和农业灌溉水源受污染。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卫生部门要加强受旱时期饮用水质的监测,预防、控制灾区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工信部门要协助做好工业企业核减供水的相关事宜,协助检查落实高耗水行业用水限制或暂停情况。电力部门要做好抗旱用电的调度,优先保障抗旱供水用电。宣传部门要加强抗旱救灾宣传,增强群众主动抗旱意识。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和农业灌溉等抗旱救灾工作,实施引水、蓄水等抗旱应急措施,并及时调解和处置当地水事纠纷。

    六、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实时掌握旱情信息,每周五下午15:00时及时向民政、水务、农牧上报旱情动态、抗旱行动情况等相关信息。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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