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今日古浪>>公示公告>>正文
古浪县昌松路(文化路至平安路)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期:18-05-17 来源: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 字号:[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8年3月15日,工程建设单位—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了该项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武威金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单位-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设计单位—甘肃澳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会代表与邀请的专家共12人,会议由3人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会前验收组全体人员对“ 古浪县昌松路(文化路至平安路)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会议评议期间,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武威金浩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工程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及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新建古浪县昌松路(文化路至平安路)非机动车道为昌松路的辅助道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沿昌松路两侧修建路面宽各4m的非机动车道,并配套照明系统。建设非机动车道总长1.037公里。项目共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8296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5盏。
古浪县环境保护局 于2015年07月23日对项目进行批复,项目2016年04月开工。竣工时间为2016年11月。

    二、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验收调查结果

    本工程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实,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

    ①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本项目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其环评批复中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定,车辆运行、环保设施等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条件。

    ②水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施工单位租用民房,未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民房的化粪池处理。运行期水污染物主要是雨期路面径流,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③声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项目皆采用低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及非机动车辆运行时产生少量噪声。经现场调查发现,由于本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噪声产生量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通过调查、了解,施工单位将弃置的弃土和其他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地点堆填。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立垃圾箱加以收集。

    运营期设置委托环卫部门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并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

    四、验收调查报告质量

    验收组认为本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内容较全面。

    五、验收组结论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与资料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现场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ren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