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4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新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新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对“三农”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全省上下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举全省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加快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脱贫攻坚步伐加快,农村面貌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省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业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特色优势农产品供给不足;农业市场化程度低、产业链条短,新型经营主体综合实力和带动能力亟需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弱,剩余贫困人口都是坚中之坚、难中之难,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繁重;农村基层组织带动能力不强,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乡村治理体系亟待完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现就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思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陇原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近三年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的核心任务,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等不得、没退路的硬仗,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牢乡村振兴基础
(三)把握攻坚重点聚焦发力。区域攻坚抓住“两州一县”和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40个深度贫困乡镇、3720个深度贫困村;群体攻坚紧盯低保贫困户、残疾贫困户、纯老年户等深度贫困人口;短板弱项攻坚着力解决产业增收和住危房、患大病、因贫辍学等突出问题。财政资金安排、金融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建设、惠民政策支持、工作力量配置向深度贫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