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村“三变”改革
培育扶持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未建立合作社的贫困村建设至少两家合作社;以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产业为主导,精选与本地资源相配套,具有开发潜力的特色产业;将产业到户扶持的部分资金用于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健全完善经营主体和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以农户承包地及集体土地、林地、水域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资产的使用权,入股或出租各类经营主体,获得分红或租金;鼓励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按股分红。
八、畜牧良种补贴与结构调整
1.畜牧良种补贴。对我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牛冻精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以冻精形式实施实物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牛2支冻精、每支冻精补贴5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800元;牦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2000元。
2.畜牧全产业链建设补助。采取直接补贴到贫困户或补贴到企业(合作社)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等形式,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品牌创建及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打造现代畜牧全产业链。
3.粮改饲补助。以草食畜规模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草收贮企业(合作社)为补助对象,在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牛羊养殖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推进以全株青贮玉米收贮为主的粮改饲,以养带种,推动种植结构调整。
九、动物疫病防控
1.强制免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政府部门统一免费提供,由动物防疫部门统一组织为养殖场、养殖户提供免疫服务。
2.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对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等动物疫病,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行强制扑杀,并按标准给予补助。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养殖户按每头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十、农业保险
坚持向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倾斜,确保贫困户全覆盖的原则,实现“一户一保”。在继续开办现有的10个中央补贴品种和苹果、中药材2个省级补贴品种的同时,选择生产经营风险大、种植养殖区域广、覆盖贫困人口多、占农户收入比重大的特色产业,新增肉牛、肉羊、高原夏菜及设施蔬菜(含棚体损失)、生猪、鸡等6个省级补贴品种。在对所有险种普遍提高保额和降低费率的基础上,对贫困户在保费分摊上予以优惠。在承保面上,对非贫困户选择重点产业进行承保,对贫困户将所有种养产业全部纳入保险范围进行一揽子承保。
十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及质量安全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积极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对新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积极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会、推介会等产销对接活动,开展宣传推介和展示展销,对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部省级主办的展会上获得金奖的农产品给予奖励。 (甘肃省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