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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城公园路、水关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17-07-19 来源: 作者: 字号:[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现将古浪县城公园路、水关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城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古浪县城公园路是古浪县一条东西向次干道, 道路西起西环路,东至昌松路,道路设计长度为353.576m;②古浪县城水关路是古浪县一条东西向次干道, 道路西起昌松路,东至滨河路,道路设计长度为196.179m;项目改建道路总长549.755m,规划红线宽度30m,配套建设绿化、照明、供热、交通等附属设施工程。
    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包括①扬尘和机械尾气;②生活污水;③机械设备噪声;④生活垃圾。本项目将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力争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至最小。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以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如下:
    1、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施工生活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施工固体废物。
    2、运营期主要污染源:(1)废水:初期雨水(2)废气:汽车尾气等。(3)噪声:交通噪声。(4)固废:生活垃圾;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泼洒抑尘,生活废水由于水量小、水质简单可直接泼洒抑尘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围挡和湿式作业降低扬尘,机械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设备噪声经隔声消声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可显著降低。(4)固废:项目施工期不产生弃土,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同时确保项目做好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5、参与方式及办法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索取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①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选址建设?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④其它建议?
    7、公示截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8、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长武                联系电话:18293552664
    9、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951-6720005      
  
         
                                                                            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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