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对古浪县城南入市景观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发布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古浪县城南入市景观大道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古浪县城区城南;
项目概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北起古浪县公园路-水关路交叉口,南至古丰收费站,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8m,总长度2570.982m,该道路功能定位为交通性主干道;项目同时配
套供排水、绿化、照明、交通等附属设施工程。
二、建设单位: 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长武 联系电话:18293552664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951-672000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根据导则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公众参与;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和所持有的态度;②您认为该项目建设运行将产生哪些积极作用或消极影响;③您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④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古浪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