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以来,县督查办始终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随批随办、急批急办”和“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的工作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健全完善交办、承办、督办流程,开展督促检查12轮次,印发《督查快报》6期,《督查专报》2期,下发督办通知10余份;督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批办事项50余件,确保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7月31日至8月1日,县委办、县督查办、县效能办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再次对2017年县委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相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县委《交办通知》确定的办理事项和任务要求,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目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县委交办事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县委印发《交办通知》7期,交办具体工作事项19项。至目前,已办理完成13项,正在办理6项。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予以反馈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调服务,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县委交办事项全面高效按时完成。县委办、县督查办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县委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验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